本人即帳戶所有人茲為便於支付遠傳電信之行動電話用戶應付之各款項,謹授權 銀行/郵局/信用卡 為支付該等款項之代理人,並同意如下:
填妥後請郵寄至「板橋郵政14-342號信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自動轉帳組收。
(簽名樣式應與卡片背面相符)
郵局劃撥帳戶 ※郵局劃撥帳戶持有人需與遠傳電信門號申請人為同一人。
請將影本浮貼於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