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次 理賠上限
生活大小事,最怕您預料不到的事
保障完全,讓您不再擔心意外損失
 
原機維修 置換服務
螢幕破裂

 
意外摔壞

 
意外落水

 
意外輾壓

 
竊盜損失

 
電池耗損
幣別/單位:新台幣元
保險費/年
(一次交付)
行動裝置售價
無法維修/
竊盜置換費用
(每次自負額)
盜打補償費用
(實支實付)
理賠次數限制
申辦資格
$900 $1,800 $2,600 $3,700 $4,500 $5,500 $6,600
$0
~ $9,999
$10,000
~ $19,999
$20,000
~ $29,999
$30,000
~ $39,999
$40,000
~$49,999
$50,000
~ $59,999
$60,000~
$1,000 $2,000 $3,000 $3,000 $3,000 $3,000 $3,000
保險期間內累計$5,000限額
  • 意外毀損及竊盜損失:保險期間內最高3次(置換需負擔自負額)
  • 電池耗損置換:每年限一次(無需負擔自負額)
    (置換標準:Apple 品牌產品電池健康度低於80%、Android品牌產品電池健康度低於65%,或指定維修中心使用保險
    公司同意之檢測軟體認定異常之情形。)
  • 可附加續保約定1次,但保險公司保留次年度承保與否之權利。
本保險商品,不限任一電信公司月租用戶,要保人只須成年,並於購買手機/平板商品當下方得申辦
,人人皆可投保一年。
  • 需符合保單約定之損壞情形下,方能享有免費維修之服務。
  • 以原機維修為原則,若無法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置換費用時,以置換方式進行理賠。保險公司有權以相同或類似
    規格之新品/整新機行動裝置替代之。
  • 空機價為簽訂電信服務契約當時手機/平板價格,並載明於保險契約上。
  • 置換新機僅限手機/平板本體,但置換不同型號商品時,則含原廠配件。

和泰產物保險行動裝置保險(一次交付F型)
111.08.18(110)和泰產商品字第125897號函備查

【主要給付項目: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竊盜搶奪強盜整機滅失之置換、盜用通信費用損失】

和泰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續保約定附加條款
111.5.17(111)和泰產商品字第125873號函備查
【主要給付項目:同主保險契約】
 

和泰產險總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26號13樓
TEL:(02)2181-5000 FAX:(02)2181-5099
https://www.hotains.com.tw
 

泰安產物行動裝置保險條款
111.04.12(111)精企字第076號函備查
主要給付項目:行動裝置損失保險、行動裝置竊盜損失保險、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保險、SIM卡竊盜損失保險

泰安產物續保附加條款
111.11.29(111)精企字第171號函備查

泰安產物行動裝置保險要保書
111.04.12(111)精企字第076號函備查

泰安產險地址: 台北總公司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45號
代表號:02-2381-9678免費客服:0800-012-080
https://www.taian.com.tw
不保事項
行動裝置保險共同不保事項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行動裝置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但不包含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電池耗損。
2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3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4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5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但不包含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電池耗損。
6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7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8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9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
行動裝置竊盜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被保險人將承保行動裝置置放於視線所不能及且未予上鎖之處所或車輛所致之竊盜行為,但能證明該處所或車輛遭破壞侵入者,不在此限。
2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者或未取得載明因承保範圍所致之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3 竊盜、搶奪、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親屬所為者。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四十八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承保行動電話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電話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者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電話盜用係由被保險人之親屬所為者。
3 行動電話識別碼被盜拷、冒用所致之損失。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電話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四十八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5 已由電信業者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6 被保險人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後所發生之行動電話盜用費用。
7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所致之盜用損失。
貼心小叮嚀

和泰產險

  1. 要保人須成年,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於全省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並於門市現場購買手機/平板當下,方得直接申辦。
  2. 不限電信公司,不分月租用戶,凡成年者,人人皆可申辦本行動裝置保險。
  3. 本保險商品以產品IMEI碼為識別,無IMEI碼者,以S/N碼為識別。無法辨識IMEI 或S/N 序號之產品,或僅提供載有IMEI 或S/N 序號之零件時,無法進行保險理賠服務。
  4. 本保險商品提供您所購買產品損壞時免費修復或依照原廠授權之方式以整新機置換行動裝置,若原廠未能提供整新機時,保險公司以相同款式之新品行動裝置置換之。僅限個人非營利商業目的。
  5. 維修方式採商品置換時,您需支付置換之自負額費用而取得相同品牌、型號、規格和顏色之類似機,若同款行動裝置停產、缺貨或其他原因致保險公司無法取得相同之行動裝置時,保險公司有權以類似規格之新品行動裝置替代之。
  6.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以免影響保險權益。
  7. 送修前建議請自行將資料備份,並將與故障問題無關之配件取回妥善保管。
  8.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保險期間內理賠次數已達累計最高賠償次數或保險期間累計最高賠償限額時,本服務即為終止,且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不予返還。單一年度未使用完之理賠次數,不得遞延至次年使用。
  9. 若投保產品為美國蘋果公司產品,維修保固範圍/標準/收費/檢測返修時間將依照蘋果原廠最新維修規範處理,僅部分毀損情況得以更換零件方式進行原機維修,無法原機維修時將以同款整新機置換處理,若原廠判定無法維修須置換時,被保險人需先支付自負額置換整新機。
  10. 對於承保之行動裝置於保險期間內因不可預料之事故所致毀損,被保險人至遲應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十五個日曆天內將前述行動裝置送至指定維修中心,本公司得選擇以原機維修或置換方式進行理賠,理賠次數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累計最高賠償次數為限。
  11. 取得案件證明單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強盜、搶奪或竊盜而受有損失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說明強盜、搶奪或竊盜之情形,取得案件證明單並向電信業者辦理暫停通話手續。
  12. 本保險商品申請契約終止時,需請您本人至全省遠傳門市或向和泰產險提出申請。要保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後,保險契約將自申請日之翌日零時起終止。保險契約終止後,該行動裝置不可再投保。
  13. 詳細保單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客戶投保前應詳細閱讀保單條款內容。
  14. 本保險商品係由遠傳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保代)所代理與銷售,由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15. 本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16. 以上保險費率、保險給付、保險理賠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規定為準,和泰產險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8%,最低48%;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免付費電話:0800-880550,服務時間為非例假日 8:30~18:00)或網站(網址:https://www.hotains.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免費申訴電話:0800-501888。
  • 資訊公開查詢:https://www.hotains.com.tw),消費者可至和泰產險公司總、分支機構、網址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 因經營成本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變動,遠傳保留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詳細費率及活動內容以遠傳網站公告為主。
  • 遠傳電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遠傳保代,遠傳保代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起概括承受遠東商銀代理銷售行動裝置保險商品之權利義務, 臺端於遠傳電信投保之行動裝置險保單,後續服務將由遠傳保代提供。【行動裝置保險客戶權益通知】

泰安產險

  1. 要保人須成年,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於全省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並於門市現場購買手機/平板當下,方得直接申辦。
  2. 不限電信公司,不分月租用戶或預付用戶,凡成年者,人人皆可申辦本行動裝置保險。
  3. 本保險商品以產品IMEI碼為識別,無IMEI碼者,以S/N碼為識別。無法辨識IMEI 或S/N 序號之產品,或僅提供載有IMEI 或S/N 序號之零件時,無法進行保險理賠服務。
  4. 本保險商品提供您所購買產品損壞時免費修復或依照原廠授權之方式以整新機置換行動裝置,若原廠未能提供整新機時,保險公司以相同款式之新品行動裝置置換之。僅限個人非營利商業目的。
  5. 維修方式採商品置換時,您需支付置換之自負額費用而取得相同品牌、型號、規格和顏色之類似機,若同款行動裝置停產、缺貨或其他原因致保險公司無法取得相同之行動裝置時,保險公司有權以類似規格之新品行動裝置替代之。
  6.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以免影響保險權益。
  7. 送修前建議請自行將資料備份,並將與故障問題無關之配件取回妥善保管。
  8.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保險期間內理賠次數已達累計最高賠償次數或保險期間累計最高賠償限額時,本服務即為終止,且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不予返還。單一年度未使用完之理賠次數,不得遞延至次年使用。
  9. 若投保產品為美國蘋果公司產品,維修保固範圍/標準/收費/檢測返修時間將依照蘋果原廠最新維修規範處理,僅部分毀損情況得以更換零件方式進行原機維修,無法原機維修時將以同款整新機置換處理,若原廠判定無法維修須置換時,被保險人需先支付自負額置換整新機。
  10. 對於承保之行動裝置於保險期間內因不可預料之事故所致毀損,被保險人至遲應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十五個日曆天內將前述行動裝置送至指定維修中心,本公司得選擇以原機維修或置換方式進行理賠,理賠次數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累計最高賠償次數為限。
  11. 取得案件證明單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強盜、搶奪或竊盜而受有損失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說明強盜、搶奪或竊盜之情形,取得案件證明單並向電信業者辦理暫停通話手續。
  12. 本保險商品申請契約終止時,需請您本人向泰安產險提出申請。要保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後,保險契約將自申請日之翌日零時起終止。保險契約終止後,該行動裝置不可再投保。
  13. 詳細保單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客戶投保前應詳細閱讀保單條款內容。
  14. 本保險商品係由遠傳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保代)所代理與銷售,由泰安產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15. 本保險商品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16. 以上保險費率、保險給付、保險理賠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規定為準,泰安產險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45%,最低4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據點(24小時免付費電話:0800-012-080或網站(網址:https://www.taian.com.tw ),以保障您的權益。免費申訴電話:0800-012-080。
  • 資訊公開查詢:https://www.taian.com.tw ,消費者可至泰安產險公司總、分支機構、網址查閱或索取書面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 因經營成本及其他相關因素之變動,遠傳保留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詳細費率及活動內容以遠傳網站公告為主。
  • 遠傳電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遠傳保代,遠傳保代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起概括承受遠東商銀代理銷售行動裝置保險商品之權利義務, 臺端於遠傳電信投保之行動裝置險保單,後續服務將由遠傳保代提供。【行動裝置保險客戶權益通知】
門市理賠申請
行動裝置損壞理賠流程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若置換新機者於門市取機時需加收自負額”

1
產品損壞
2
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 或德誼維修中心
3
填寫理賠申請書
4
報修確認
5
保險審件
6
進行維修
7
門市取回手機
8
客戶領回手機
※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保險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IMEI碼查詢方式:在手機上輸入「*#06#」,序號即顯示於畫面。
※理賠作業時間:收到申請文件後約5~7天內會完成理賠申請的審核程序。
行動裝置竊盜損失理賠流程

遭受竊盜、搶奪及強盜事故導致承保之行動裝置整機滅失時,請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需註明竊盜、搶奪、強盜及IMEI),同時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並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1
遭受竊盜、搶奪、強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4
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5
填寫理賠申請書
6
申請確認
7
門市取回手機
8
客戶領回手機
※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保險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IMEI碼查詢方式:在手機上輸入「*#06#」,序號即顯示於畫面。
※理賠作業時間:收到申請文件後約5~7天內會完成理賠申請的審核程序。
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理賠流程

承保之行動電話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搶奪或強盜而導致載明之行動電話號碼被盜用,用戶需提供保單所載被保險人之行動裝置電話號碼之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供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金額(保險期間內累計5,000限額)

1
遭受竊盜、搶奪、強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4
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5
填寫理賠申請書
6
提供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予保險公司
7
申請確認
8
保險公司理賠盜用損失
※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保險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IMEI碼查詢方式:在手機上輸入「*#06#」,序號即顯示於畫面。
※理賠作業時間:收到申請文件後約5~7天內會完成理賠申請的審核程序。
行動裝置電池耗損理賠流程

用戶需持行動裝置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指定門市進行電池健康度檢測申請理賠(Apple裝置電池健康度低於80%;Android裝置電池健康度低於65%)

1
行動裝置電池健康度低或耗電量大
2
持行動裝置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指定門市進行檢測
3
門市檢測電池健康度 Apple裝置電池健康度低於80%; Android裝置電池健康度低於65%
4
填寫理賠申請書
5
報修確認
6
保險審件
7
進行電池更換
8
門市取回手機
※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保險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IMEI碼查詢方式:在手機上輸入「*#06#」,序號即顯示於畫面。
※理賠作業時間:收到申請文件後約5~7天內會完成理賠申請的審核程序。
線上理賠申請
行動裝置損壞線上理賠流程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可使用「遠傳線上手機維修服務」,填妥相關資料後可進行保險件線上報修。

1
產品損壞
2
點擊遠傳線上手機維修服務連結
3
填寫維修與理賠相關資訊
4
報修確認專人到府取件
5
保險審件
6
進行維修
7
送返到府
※遠傳線上手機維修服務連結:https://fetnet.tw/5dDcJQ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乙型) : 若承保行動裝置經指定維修中心依原廠規則評估,無法以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要保書所載之行動裝置產品價格而採置換方式進行理賠者,保險公司於每一賠償次數內,就置換費用負補償責任,但最高仍以保險契約所承保行動裝置於指定維修中心之螢幕維修費用為限。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而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測費用、物流費用。
※可維修產品包括手機與平板。
※使用線上服務需為遠傳心生活會員且為遠傳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