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開車族10大違規行為,拒當馬路三寶
2024/03/13
開車要遵守交通規則,以免事後收到罰單。(圖片來源:iStock)
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長年佔據汽機車違規舉發事件前3名,除了這些顯而易見的危險駕駛外,其實開車上路還有許多交通法規需要留心,以免在不自覺的情況下踩到違規紅線,不只讓其他用路人安全受到威脅,更會令荷包大失血,害人也害己。
下面整理出十大開車時最常被忽略的NG行為,提醒大家開車上路時務必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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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族注意!十大行車NG行為看這邊
台灣汽機車密度高,開車上路總是需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大大小小加起來超過上百條的交通法規,就連有長年駕駛經驗的老司機都未必記得清。以下10大常見違規行為,隨便一條都會開出輕則數百、重責上萬的罰單,用路人不可不慎!
- 紅線右側停車
只要有畫紅線的地方,不分時段、停車時間長短、駕駛是否人在車上、車子是否有熄火,一律禁止停車。另外,有些機車族會誤以為紅線「外」可以臨停,這是完全錯誤的資訊,一旦被舉報可開罰600~1,200元罰鍰並拖吊移置。
- 逆向停車或隨意停放未靠邊
只要有畫紅線的地方,不分時段、停車時間長短、駕駛是否人在車上、車子是否有熄火,一律禁止停車。另外,有些機車族會誤以為紅線「外」可以臨停,這是完全錯誤的資訊,一旦被舉報可開罰600~1,200元罰鍰並拖吊移置。
- 黃線臨停超過三分鐘
黃線雖然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8點之間開放讓駕駛臨時停車,但不代表只要人在車上就可以想停多就停多久,只要臨停超過3分鐘,同樣會吃上罰單。
- 無故開遠光燈或霧燈
在沒有下雨、起霧的時候開啟霧燈或遠光燈,不僅會影響駕駛視野,更會讓對向來車容易因眩光而造成行車危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的汽車駕駛可以處1,200 ~ 3,600元罰鍰。 - 進隧道、調撥車道不開大燈
進調撥車道時要開頭燈是為了提醒對向來車,但白天上班時許多駕駛都容易忽略開燈而吃上罰單。
- 變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
許多民眾都以為變換車道只要有打方向燈、閃一下就足夠了,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在完成變換車道前必須全程打方向燈示警,否則在一般道路上可以開罰1,200 ~ 3,600元,高速或快速道路則是3,000 ~ 6,000元。
- 行經平交道時,沒有在警鈴響時就停車
當平交道的警鈴聲與閃燈響起時車子就必須停下來,而不是等到柵欄開始放下後才停,如果被抓獲違規,可是必須付出15,000 ~ 90,000元的高額代價。
- 占用機慢車優先道
聽到「機慢車優先道」,你是否也以為只要放慢車速、讓機車優先通過就沒問題了呢?但其實「優先」的意思就是只限機車、自行車,連大型重機都不能行駛,如果汽車駕駛違規占用可是會被處900 ~ 1,800元的罰鍰。
- 行車時超出路面邊線
這也是一條駕駛們經常會忽略的交通規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6 條指出,除了起駛、準備停車、臨時停車之外,汽機車都不得駛出路面邊線,違者可處600 ~ 1,800元罰鍰。
- 黃色網狀線不能停
黃色網狀線用意是告訴駕駛們「畫線區域內要淨空」,通常會設置在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或是平交道附近,如果沒有保持好行車距離導致違規暫停,會因此吃上300~600元的罰單喔!
變換車道時沒打方向燈,是造成行車糾紛的常見原因。(圖片來源:iStock)
延伸閱讀:「輕罪不得檢舉」政院正式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違規不記點也不得檢舉!
開車也請注意不要使用手機,以免分心造成意外。(圖片來源:iStock)
容易忽略的五個細節:小心犯錯噴大錢
除了上述的十大NG行為外,還有一些經常被駕駛們視為理所當然而輕忽的行車小細節:
- 按鳴喇叭超過0.5秒
交通堵塞時段,民眾常會聽到此起彼落、催促前方車輛的喇叭聲。但是根據交通法規,按鳴喇叭只能以「單響」為限,不能長按超過半秒鐘,也不能連續鳴響多次。 - 在左、右轉專用道直行
有些駕駛會不小心切進地上沒有標示直行箭頭的左右轉專用道,為了不想浪費時間多繞一圈,就乾脆繼續直行。但這種做法已經造成違規,可處600 ~ 1,800元罰鍰。 - 燈具故障未修復或刻意改裝
其實不只大燈、方向燈,包含雨刷、後照鏡、喇叭等會直接影響行車安全的重要設備,只要出現毀損、無法運作的情況就應該立即進廠維修,否則將吃上900 ~ 1,800元不等的罰單。
- 太晚匯入匝道
行駛高速公路時,駕駛應隨時注意車流狀況,提前變換車道以做好下交流道的準備,免得臨時應變不及,硬是插隊進匝道不僅危險,更必須因此付出最高6,000元的代價。
- 自行車、微電車雙載
除了幼童之外,自行車、微電車是禁止兩人共同騎乘的。
喇叭按一下是提醒,長按可是違規行為。(圖片來源:iStock)
電動車上路,充電車格別亂停
現在越來越多電動車在路上跑,也開始出現許多專為電動車設置的充電停車位,必須注意的是,就算到處找不到停車位,燃油車也不可以直接佔用。
根據交通部訂定的《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從今年3月1日起,如果燃油車違規占用電動車的充電車格,將依停車場法規定處600 ~ 1,200元罰鍰。
2024/3/1起,將開始取締占用充電車格的燃油車輛。(圖片來源:i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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