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心公益

「張老師」基金會-「笑吧!校巴」校園心理輔導募集計畫「張老師」基金會-「笑吧!校巴」校園心理輔導募集計畫
遠傳 X 「張老師」基金會
益起集愛 讓愛遠傳

「張老師」基金會-「笑吧!校巴」校園心理輔導募款計畫

「笑吧!校巴」校園心理輔導募款計畫

「我對未來感到恐慌,甚至覺得自己沒有價值……我不敢告訴家人,怕他們失望。」

學生面對升學、就業、家庭與人際關係等多重壓力承受著心理困擾,而依據「張老師」基金會3,113份的調查問卷發現,有9%學生有輕度情緒困擾,中重度困擾者有7%,有21%的青少年有傷害自己的念頭,有相當比例的學生因心理困擾而產生自我傷害或情緒低落的現象。

勸募許可文號:衛部救字第1141361530號
在意外發生之前,接住需要幫助的孩子

幫助每一位渴望被傾聽的孩子!「張老師」基金會關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問題,透過在全台校園舉辦心理健康講座與心理輔導活動,陪伴年輕人度過人生中最徬徨的階段。我們希望能在危機發生前,主動伸出援手,為他們建立一張堅實的心理支持網。預估募款需求約75.2萬元。

「笑吧!校巴」校園行動心理輔導服務
「笑吧!校巴」校園行動心理輔導服務

為了讓心理輔導不再遙不可及,「張老師」基金會推出行動心理輔導計畫——「笑吧!校巴」行動心理輔導車,巡迴全台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走進年輕人的日常生活,與他們進行溫暖、輕鬆的互動。讓心理健康不再是沉重話題,而是每個人都可以自在談論與接觸的議題。

行動心理支持計畫重點:
  • 服務對象:15歲至24歲學生族群
  • 問題背景:該年齡層輕生率逐年升高,極需更積極的心理支持介入
  • 服務形式:「笑吧!校巴」行動心理輔導車進入校園,提供即時與主動的輔導服務
  • 服務內容:
    • 一對一個別心理輔導,每次30分鐘以內
    • 校園巡迴至少16場次
    • 預計每場服務約300人次,總計可服務至少 4,800人次
您的愛心,可以幫助脆弱的孩子健康成長

遠傳持續以實際行動關懷社會、積極扮演關懷者的角色,透過數位科技與心理健康資源的整合,攜手「張老師」基金會、員工、供應商,共同協助解決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面臨的心理與情緒困擾。

捐款贈禮介紹
凡捐款成功 贈遠傳friDay 影音14天免費序號
凡捐款成功
遠傳friDay 影音14天免費序號
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本產品由遠傳friDay影音贊助,活動辦法詳見貼心提醒

「張老師」基金會

「張老師」基金會長年以來堅持推動各項服務方案以提升全民的心理韌性,辦理身心輔導、心理諮商、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教育推廣等相關工作,將秉持著「全民心陪伴 永續新發展」之理念,持續陪伴每個人。

遠傳長期關注弱勢、兒少生活照顧以及教育資源議題,發現許多默默付出的中小型社福團體,除缺少經費,更缺乏宣傳資源,因此遠傳「益起集愛 讓愛遠傳」,希望透過報導他們的故事,讓大眾有機會能認識他們,也期望能匯聚社會大眾的愛,帶來最實質的幫助。
遠傳邀請您共同為需要幫助的弱勢孩童盡一份心力
貼心提醒
我是遠傳用戶
  • 捐款人同意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提供捐款人的姓名、電話、電信帳單地址及捐款資訊給「張老師」基金會開立收據。
  • 收據將於捐款完成後的3個月內寄送。
  • 若您以電信帳單付款,出帳3個月內未繳款,遠傳電信將自動為您取消該筆捐款。
  • 本活動之「捐款紀錄」不會上傳國稅局,如有抵稅需求請妥善保留紙本收據。
我不是遠傳用戶
  • 本活動僅開放遠傳用戶參與,謝謝您的愛心。
捐款禮
  • 凡捐款即贈送捐款禮:遠傳friDay 影音14天免費序號,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 捐款禮序號將於捐款完成後的3個月內以簡訊寄送。
  • 本捐款禮限遠傳friDay影音新會員且同意申辦月租199元方案者兌換;請於有效期限內登入遠傳friDay影音官網完成兌換;每序號限換一次,逾期失效。
  • 領取本捐款禮需綁定信用卡,兌換成功享14天觀看免收費(標有「搶先版、單次付費、數位珍藏」影片不適用);優惠天數到期的隔天起,系統依每月199元自動續繳,若您不續用可隨時至遠傳friDay影音官網取消,無違約金。
  • 免收費期間不提供共享功能及紅利打卡。
  • 全站影片版權限於台灣使用。
  • 本服務使用規範依遠傳friDay影音官網公告為準,並保留修改、暫停、終止之權利,如有疑問請電洽遠傳客服02-449-5888。
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捐款人告知下列事項
  • 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基於辦理捐贈服務管理、捐贈收據與募款等相關業務,蒐集、處理及利用捐款人的個人資料。
  • 蒐集之個人資料識別
    • 辨識個人者:如捐款人之姓名、地址、電話等資訊。
    • 辨識財務者: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等資訊。
    • 政府資料辨識者:如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等資訊。
  • 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要之保存期間。前述期間以較長者為準。
    •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本公司因辦理募款業務所及之地區。
    • 對象:僅供本公司內部依第1條所定目的使用,不會將捐款人的個人資料揭露於其他團體或個人、或移作其他目的使用,惟以下三種情形除外:
      • 經捐款人的事前同意或授權允許
      • 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
      • 為了提供其他服務,需要與提供該服務之第三方共用捐款人的資料時(例如:信用卡授權、金融機構轉帳),此種情形會先充分說明並告知,捐款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服務,倘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使用該服務
  • 方式:本公司將會以符合第1條所定目的及法令規定範圍之方式為之。
捐款人得行使之權利 捐款人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對本公司行使以下個人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聲明修訂 本公司可逕自修訂本告知內容,最新內容將公告於本網頁。